为适应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需要,让学有余力、学业优秀学生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就业竞争力,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面向我校传统工科专业,开设工商管理(创新创业)辅修教育,以拓宽工科学生视野,培养既掌握专业技术又熟知市场经济知识、深谙管理之道的“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一、报名条件:
1.二年级(2015级)非管理类本科学生。
2.主修专业已开设的计划内课程全部合格(包括补考合格)。
3.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未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二、申请辅修专业的手续及程序
1.6月15日—6月23日为学生申请辅修专业时间。凡具备辅修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到其所在学院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辅修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学生所在学院初审同意后,统一于6月24日前将辅修学生名单送交经管学院教务办(学院A322)。经管学院教务办根据各院报名情况确定辅修学生名单后上报教务处审核。《辅修专业申请表》分别由学生所在学院和经管学院各存档一份。
2.教务处审核汇总后于6月底公布辅修专业学生名单和各辅修专业课程安排,并将辅修学生名单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及经管学院。
3.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课程须单独交纳培训费,培训费按学科门类和课程学分收取(100元/学分)。修读辅修的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将培训费存入财务处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不按期交纳培训费的学生,将取消其辅修资格,终止其辅修专业学习。若学生中途自己终止辅修学习或按学校规定缺课1/3者,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三、辅修专业教学与成绩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一个辅修专业。
2.辅修专业实行单独开班上课。单独开班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间、双休日或假期,辅修专业班级以20人为单独开班底线。辅修课程的教学、考试要求与主修课程要求相同。
3.经批准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每学期辅修专业开课前,凭“辅修专业听课证”到财务处一次性交纳该学期辅修课程规定的学费,凭交费收据到辅修专业开设院办理本学期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辅修资格,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4.辅修专业的课程与其主修专业课程相同,所占学分可在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中另选其他课程替代,以满足辅修专业总学分要求。
5. 辅修的课程考试由院(系)组织;考试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考试未通过者可以免费补考一次;仍不通过者,提出申请,缴纳相应费用后,可参加重修重考。辅修成绩由开设辅修专业的院(系)负责管理,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6.学生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不少于4门课程的学习且未达到辅修专业要求,可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辅修课程修读证明”。学生辅修专业成绩、学分计入“辅修专业成绩单”,并记入学生档案。
7.学生辅修期间,应首先保证学好主修专业课程,如主修专业成绩已影响到毕业或学位,学生应终止辅修学习,其已取得辅修专业学分的课程成绩,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记载。
四、辅修专业证书发放
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考试,成绩合格,且已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注:“辅修专业证书”只证明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完成另一专业辅修计划,不证明学历)。完成辅修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且毕业答辩通过者,且同时达到主修专业学士学位专业授予条件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为跨学科门类辅修的,可同时申请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工商管理(创新创业)辅修专业培养计划
类别 |
性质 |
科目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学 科 基 础 |
必修 |
管理学Management |
2.0 |
32 |
3 |
经济学Economics |
2.0 |
32 |
3 |
||
经济法Economic Law |
2.0 |
32 |
3 |
||
市场营销学Marketing |
2.0 |
32 |
4 |
||
会计学Accounting |
2.0 |
32 |
4 |
||
应用统计学Applied Statistics |
2.0 |
32 |
4 |
||
运营管理Operations management |
2.0 |
32 |
5 |
||
小计 |
14.0 |
224.0 |
|
||
专业课 |
必修 |
组织行为学Organizational Behavior |
2.0 |
32 |
4 |
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 |
3.0 |
32 |
5 |
||
人力资源管理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
2.0 |
32 |
5 |
||
战略管理 Strategic Management |
2.0 |
32 |
5 |
||
创新管理Entrepreneurial management |
2.0 |
32 |
6 |
||
创业管理Innovation management |
2.0 |
32 |
6 |
||
|
|
小计 |
12.0 |
192.0 |
|
实践环节 |
必修 |
市场调查与分析实践 The practice of market survey and analysis |
1 |
16 |
4 |
创业实战演练The entrepreneurial practice |
1 |
16 |
5 |
||
虚拟企业社会环境跨专业综合实践实训 The social environment of virtual enterprise cross comprehensive practice training |
1 |
16 |
6 |
||
创业实践Entrepreneurship practice |
1 |
16 |
3-6 |
||
毕业论文Graduation thesis |
5 |
80 |
6 |
||
|
小计 |
9.0 |
144.0 |
|
|
合计 |
35.0 |
560.0 |
|
注:参加创业大赛、听创新创业类讲座、自己创办企业等可获得创业实践1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