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6]17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B类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6]172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6]173号)”,学校正式启动该类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此次转发的文件及申请书的格式,组织本单位的老师申报。
一、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1.研究时间
一般项目开始时间统一为2017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重点项目开始时间统一为2017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资助额度
科技类: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5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15万元。
人文类: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5万元。
3.一般项目
重点支持中青年学术骨干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申报,一般项目不支持跨校联合申请。
4.重点项目
科技计划重点必须联合中央在京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
5.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只能申报各类重点项目。
6.科技重点项目(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B类项目)的申请
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bjnsf.org/)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 “依托单位工作系统”,选择“申请B类项目”。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均可申请,不限项。
(原已有北京市自然基金申请用户名及密码的可以直接使用;新申请人请将“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所在二级学院”的信息发到邮箱huolixia@bucea.edu.cn或fangyuqing@bucea.edu.cn, 以便索取用户名及密码。)
7.社科重点项目申请
重点支持与我校北京市哲学社科基地“北京建筑文化研究基地”建设发展相关的课题。
遴选推荐将采取二级学院推荐排序、学校统一组织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请使用(2016版)申请书。
8.各单位负责受理本单位教师的申请,同时组织学术分委员会对本单位提交的申请项目进行学术评审,保证申请的学术质量,提出本单位优先推荐顺序(推荐表格式见附件),填写申请书中“单位学术委员会意见”(不用盖章)。
(请各二级单位于2016年5月12日前先将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名单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报到科技处纵向项目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申报程序
1.各类一般项目及社科重点项目
(1)各二级单位负责安排本单位的一般申报组织工作,按通知要求组织评审、排列推荐顺序,并统一于5月23日(星期一)前将申请书、本单位评审结果(按推荐顺序填写“二级单位评审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相应的电子文本一并送交科技处(办公楼213房间)。(电子文本可发至邮箱:fangyuqing@bucea.edu.cn)
(2)科技处对二级学院推荐上报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校学术委员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形成推荐意见后统一上报市教委。
2.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暨市自然科学基金B类)
(1)自由申请,不设限项。
(2)校内时间安排:个人网上首次提交时间截止为6月10日12点前;6月16日12点前科技处网上审核完毕、学校网上一键提交(期间请申请人随时保持手机联系畅通);6月18日至21日申请人打印申请书、签字、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交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单位B类申请书交到科技处。
三、上报申请材料:
1.申请人按所属二级单位的时间安排提交申请书至本单位
(1)科技计划、社科计划一般项目
申请书(A4纸打印、一式1份原件)及其word文本。
(2)社科计划重点项目
申请书(2016版)(A3纸打印,中缝装订成册,一式6份,均为原件)及其word文本。
(3)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暨市自然基金重点项目B类)
申请书(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各二级单位上报申请书及汇总表到科技处:
二级单位统一收齐本单位的申请书及其电子文本、本单位推荐排序表(盖章)及其电子文本,在规定时间内交到科技处纵向项目办公室。电子文本请发到邮箱(fangyuqing@bucea.edu.cn)。
项目申请书及其它相关申请文件见附件,也可直接从北京市教育科研网(网址:http://www.usrn.edu.cn)下载。
附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6]171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B类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6]172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6]173号)(内含申请书2016版)
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格式)
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格式)
注意事项及说明(市教委发布)
二级单位评审推荐排序表(2016版)
科技处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