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建筑大学岗位聘任办法(修订)》(北建大人发〔2015〕10号)有关规定及《关于2015年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在个人申报、校(院)学科组评议审议后,经学校聘任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提出以下教师高级岗位拟聘人选(名单附后),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5日。
二、公示范围
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意见收集方式
1、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拟聘岗人员情况和问题。
2、监察处、人事处负责接待工作。
联系电话:68322526 68322583
E-mail:renshichu@bucea.edu.cn
联系人:高春花、陈红兵
四、对反映意见的要求
1、以部门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3、反映问题中,涉及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要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
4、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作调查。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
5、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接待单位和个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北京建筑大学人事处
2016年4月26日